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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严控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执行
发布日期:2010/4/1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3624次

    财政部3月31日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指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通知称,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优惠期限,原定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此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收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08年12月31日前,不征收营业税;自2009年1月1日起,按规定执行相关营业税政策。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应以其取得的全部电影票房收入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从电影票房收入中提取并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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