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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严查土地未报即用 国家重点项目成重灾区
发布日期:2010/5/2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3446次

    “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性质恶劣、危害巨大。”5月24日,国土部部长徐绍史一连用了几个形容词,来表达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问题的看法。

  当天,国土部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整改情况通报会上公布,2007年10月-2009年10月,国土部和监察部查处全国“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72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7.2万亩。

  而国家重点项目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是“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重灾区。

  根据本轮“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结果,涉及国家级重点项目的312宗,面积14.5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81万亩,分别占清查出总宗数、土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的0.84%、23.73%、17.68%。

  徐绍史表示,“未报即用”问题性质远远比“未批即用”和“搭车用地”等问题严重。如果不能将“未报即用”这样的问题进行惩戒,下一步土地政策服务扩大内需工作将会带有很大问题。

  重点项目成“重灾区”

  2007年10月-2009年10月这两年间,恰好跨越了全球金融海啸以及“扩内需保增长”的经济波动。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当中,各地又出现了借机“圈地”、“搭车”用地等现象,尤其是“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量大面广”。

  徐绍史介绍,这一阶段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不同程度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占到3成多不到4成,城市批次用地也占3成多不到4成。

  “不但要整改事,还要问责人。”徐绍史针对上述情况表示。一位接近国土部的专家对记者说,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整改过程中,问责了一大批官员。而省级和国家重点项目如果要问责,其压力不小。

  目前清查出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中,总体立案率已经达到96%,但是国家重点项目立案率只有77%;总体结案率已经达到86%,国家重点项目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结案率只有66%。

  据记者了解,5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加强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座谈会”,邀请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能源局、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主管领导和相关司局负责人等出席。

  在这次内部会议上,国土部通报了全国“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和国家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查处的典型项目。参加会议的有关部委和央企负责人,也纷纷表示支持国土部对国家重点项目“未报即用”问题的查处。

  在5月24日的情况通报会上,铁道部也作为代表出席通报会,并对整改“未批即用”违法用地问题表了决心。而铁路项目建设是国家级重点项目比较集中的领域。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透露,在5月12日的会议上,与会部门共同研究了国土资源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进入部委会签阶段,不久就会推出。

  贠小苏说,上述《通知》着力加强部门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促进地方有关部门和建设用地单位在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和利用中切实履行职责。

  上述接近国土部的专家表示,多部门的协调合作,是查处土地违法的一个有效手段。证监会与国土部合作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增加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和囤地情况审查就是例证。

  “未报即用”问题查处如果遭遇业主单位拒绝整改,国土部拟与银监会等部门合作,从融资、信贷等方面对这些业主单位进行限制,以迫使其加快整改土地违法行为。

  “上周,我们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情况向银监会做了通报,他们认为这些信息对于提高银行土地抵押贷款的质量非常有用。”徐绍史说。

  宏观调控效果受干扰

  徐绍史认为,“未报即用”问题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导致了土地在调控体外循环,更影响了宏观调控的效果。

  徐绍史介绍说,2008-2009年,国土部门为了服务扩大内需等工作,先后实行了“先行用地”和土地预审制度改革等多项制度,大大缩短了用地审批程序。

  “虽然2008年和2009年全国用地指标比较紧张,但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国土部门都是给予了重点保障的。”徐绍史如是说。

  但是,地方政府和一些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连报都不报”的做法,让国土部门无法容忍。

  “未批先用、边报边用等问题,最起码还有一个报的过程,未报即用,是压根连报都没有报。”徐绍史表示,由于“未报即用”游离于土地计划之外,打乱了供地的秩序,有保有压的宏观措施难以有效地落实。 记者了解到,从2009年开始,国土督察驻各地督察局就开展了“未报即用”土地问题的督察。2008年和2009年的土地执法卫片检查当中,就将各地的“未报即用”问题当成了执法的重点。

  “总体趋于好转,尚未有效遏制,反弹压力很大。”徐绍史用这三句话来形容“未报即用”土地执法形势。

  截至2010年3月份,各地因为“未报即用”问题,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4233人,落实332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32人,已经追究510人。

  徐绍史说,2008年有1530多人因土地违法案件受到行政、党纪和刑事处罚。2009年跟2008年相比,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宗数、涉及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均大幅下降,但是受到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人数上升为1797人。

  2010年一季度,查处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案件宗数下降了19%,土地的面积上升了23%,占用耕地的面积下降了8.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有123人。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数字,就是违法违规用地的面积上升了23%,这还是一季度,二、三季度是施工建设的黄金季节,所以说,反弹的压力很大。”徐绍史说。

  徐绍史透露,今年国务院要求国土部门继续坚持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也就是说,相对宽松的土地政策仍将持续。而目前已经发现的“未报即用”问题,正是前两年宽松土地政策执行中产生的。

  徐表示,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不能因为是国家和省、市、自治区的重点项目,就“查不动、碰不得,有为难情绪”。今年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坚决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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