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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相关人士:涉房地产业务企业融资须严审
发布日期:2010/6/1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2065次

    证监会相关人士近日在保荐代表人培训班上呼吁,对于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业,上市、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均要严格审核。也就是说,即使主业非房地产的企业,今后融资也要面临严格审核。此举意味着面向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闸门将再度收紧。

  上述相关人士透露,有的企业有房地产业务,但募集资金不投入房地产项目,如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只要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业,上市、再融资和资产重组要严格审核,因此建议保荐机构一定要在此宏观调控严厉背景下,切实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多位投行人士也向《第一财经日报》证实,当前即使主业非房地产的企业,只要公司拥有房地产业务,想要融资同样会有很大障碍。

  事实上,随着房地产市场“新国十条”的出炉,当前房地产要想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已经很难迈过监管层的审核门槛。此前,国务院4月1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特别指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此外,上述证监会相关人士还重申,房地产企业有融资需求需要先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此外,国家有关土地的政策(如国发3号文等)也是重要的核查依据等。

  据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公布过重组预案的A股上市公司中,涉及地产企业借壳、目前处于停滞状态的已达12家。并且,多家上市地产公司的再融资受阻。5月13日,招商地产(000024.SZ)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拟撤销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而在此之前,招商地产已经调整过增发价,从原来的28.12元调低至20.60元。截至5月31日收盘,招商地产收盘价跌至15.45元。

  5月25日,华发股份(600325.SH)也发布公告称,广东省国资委已经批复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但目前10.61元的股价已远低于增发价14.27元,最终融资或存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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