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要闻 >> 正文
强制企业缴纳五险征求意见 增加工伤和生育险
发布日期:2011/11/16 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1296次

  昨日(15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草案》,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增加工伤和生育险。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只给员工上了“三险”。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年初发布的年度工作计划,今年北京市将继续扩大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之后,北京市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要全覆盖。不单纯是北京市户籍职工可上“五险”,外地职工也可以上“三险”,并且被大多数人十分看重的是生育保险。本月初,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目前在北京生活的外地人参加生育险的政策正在制定当中。

  专家认为,将工伤与生育险纳入强制缴纳的意义在于增强非公有企业职工、小企业职工及农民工的保障。

  据了解,目前除少部分人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生育险之外,大部分人都在生育险覆盖范围之外。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车伟表示,生育险的险率并不高,因此为外地户籍的职工上生育险对企业来说并不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与此同时,《草案》还提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事实上,根据今年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未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属于违法,而欠缴社会保险费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2020-06-12]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六批) [2020-06-05]
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 [2020-05-29]
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2020-05-25]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05-19]
关键字搜索: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