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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制物业企业代管资金免营业税
发布日期:2011/6/24 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Cindy 阅读次数:2242次

    今后凡是在北京以酬金制开展物业项目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其代管的物业服务资金将被给予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记者22日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近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酬金制物业管理服务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以酬金制开展物业项目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其代管物业服务资金如果有以下情况可以免征营业税:一是对物业服务企业开设独立账户专项存放为业主委员会代管资金的行为;二是业主委员会直接与提供劳务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且该提供劳务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为业主委员会开具结算发票,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代管资金账户代付劳务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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