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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强高收入者所得税征管
发布日期:2011/6/7 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Cindy 阅读次数:1633次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都将成为未来上海针对高收入者征收管理的主要内容。而持有公司大量股权、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将成为上海税务部门“重点关照”的对象。

  按照上海市地税局近日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未来上海将把加强征收管理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聚焦在五大类: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别是报酬支付较高项目个人所得;外籍个人取得所得。

  在财产转让所得方面,上海将重点加强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所得征管。其中,重点做好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的核定工作,建立电子台账,记录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税务部门还将加强房屋转让所得征管。此外,如果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用于投资者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消费性支出和财产性支出的,上海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上海已经明确将加强以非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人群的征管。其中,密切关注持有公司大量股权、取得大额投资收益以及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重点关注高收入行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类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实行重点税源管理。

  与此同时,上海将重点关注高收入行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项工资、薪金所得,尤其是各类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对于那些以各种发票冲抵个人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规予以处罚。据悉,上海将通过各类涉税信息的分析、比对,掌握高收入者经济活动和税源分布特点、收入获取规律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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