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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官员:阶梯电价年内推出
发布日期:2011/6/9 来源:新京报 编辑:Cindy 阅读次数:1391次

   本报讯 在昨日的“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通气会上,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透露,成品油调价机制、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年内将推出,不过电价改革的具体方案还在制订中。

  国务院近日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改委就此召开通气会,与媒体进行沟通。

  根据《意见》,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改革包括:深化成品油、电力、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等。

  连启华昨日表示,成品油调价机制、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国务院已经批准,肯定如期在年内推出”。在进行相关的价格改革同时,政府将重视通胀水平,会整体考虑控制通货膨胀。具体到阶梯电价改革,他表示,目前方案还在制订中。针对“迎峰度夏期间推出阶梯电价”的市场传闻,他回应说:“目前还没有这一消息。”

  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会在目前的基础上进行怎样的调整和完善,连启华未正面回复,仅表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根据资源情况、国际市场、实践需要进一步完善,更符合市场的开放水平。

  此外,连启华透露,证监会已就国际板酝酿有时,今年考虑在上交所择机推出。

  ■ 背景

  阶梯电价方案去年征意见

  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曾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但一直未正式出台。

  征求意见稿中,方案一是,第一档电量按覆盖7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初步统计为110千瓦时)确定,即以家庭月用电量110千瓦时为分界线,起步阶段电价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10千瓦时,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10千瓦时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0.2元。

  方案二是,第一档电量按覆盖8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140千瓦时,起步阶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70千瓦时,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70千瓦时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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