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要闻 >> 正文
财政部民政部:7月1日起城乡低保金须按月发放
发布日期:2011/7/4 来源:中国广播网 编辑:Cindy 阅读次数:1621次

    中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年中央财政对享受中央补助地区的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增加补助,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2元增加补助。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各地尽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温来成介绍,这次调整朝向城乡差别缩小的方向发展。

  温来成: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础。当然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如果按月发放有困难比较偏远的地区,也可以考虑按季来发放,每个季度的前10天能发放到这些服务对象手中,保障他们生活能随着物价水平的波动得到相应补偿。

  同时,财政部、民政部还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乡低保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支出均衡性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下年预算安排与上年预算执行挂钩机制。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财政部发布调整资产评估机构审批有关行政管理事项通知 [2015-01-12]
财政部探索管理会计人才培养途径 [2014-12-11]
财政部PPP中心获批 操作规范有待立法明确 [2014-12-05]
合力构建中国特色管理会计体系 [2014-12-02]
从推进国家治理的高度推动管理会计发展 [2014-12-01]
关键字搜索: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