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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拟试点征收房产税 落实首套房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2/2/10 来源:网络 编辑:Gary 阅读次数:2259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我(福建)省将落实首套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调控效果显现

  投资投机购房受抑

  去年我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显现,投资增幅回落,投资投机性购房受到抑制,住房成交量萎缩。

  据统计,2011年全省完成房地产投资2402.61亿元,同比增长32.1%;商品房销售2796.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存量房(二手房)交易1283.8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9%;房地产交易总金额2559.53亿元,同比增长14.9%;缴纳税收424.64亿元,同比增长34.3%.

  福厦继续限购

  落实首套房优惠政策

  目前各银行的首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不一,而且出现审批更加严格等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房消费。

  今年我省将落实首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据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尧介绍,首套房优惠政策的落实并不意味着“楼市松绑”,我省将结合具体情况,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楼市差别化的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和部分城市的限购政策仍将继续执行。福州、厦门两地仍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二套房及以上的信贷利率仍将按以往标准执行。

  将研究试点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今年我省将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在福州、厦门先行与住建部联网的基础上,其他设区市加快建设,尽快实现与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联网,各设区市尽快实现所辖县(市、区)住房信息全覆盖,完成纸质档案数字化。

  省住建厅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工作。

  适度增加非住宅项目

  引导房企合理定价

  今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方向将微调,适度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受调控政策影响小的旅游度假、商务等非住宅项目。加快规划、建设和销售审批,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非住宅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和有效供给。

  我省将打造品牌房地产企业,组织创建省级城市住宅示范小区,更加注重提升产品品质,鼓励开发一次性装修商品住宅。

  省住建厅将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合理定价,促进销售。

  省住建厅还将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备案,规范房屋产权登记服务,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建立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鼓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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