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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遗产税调节财富再分配
发布日期:2012/3/15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1414次

    “开征遗产税不是为了财政收入,而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全国人大代表、首钢总公司董事长朱继民建议研究开征遗产税,称其是一种难得的、最适宜于市场经济环境下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

  朱继民说,现阶段我国开征遗产税已有了较为坚实的立法依据。首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已在具体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高收入群体的出现为开征遗产税提供了征税对象。其次,收入悬殊越来越大,遗产留给后代,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优先地位甚至无需竞争,与“勤劳致富”的观念相违背。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已实施遗产税,它已成为政府的一项巨大的税收来源,不仅能够调节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更重要的是能调整国民心态。

  朱继民称,开征遗产税可以减少人们不劳而获的可能性,鼓励高收入者生前多捐钱多做好事,刺激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此外,在弥补我国当前税制缺失的同时,还可以将征收的税款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扶持低收入者。

  他建议,将遗产赠与税纳入归集范畴,防止纳税人生前将财产大量转移而逃避税务。在遗产税起征点的确定上,要确定合理的基数,随着社会发展和居民财富状况变化动态调整,实行税率累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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