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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降低IPO门槛 中国企业或掀上市潮
发布日期:2012/4/11 来源:国际金融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1085次

    日前,记者获悉,纽交所积极倡导的一项名为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的法案(又称《创业企业扶助法》,简称JOBS法案)于北京时间4月6日,由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通过。

    据了解,该法案简化了中小企业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的程序,降低了中小企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准入门槛,将有助于吸引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更多中小企业在美国上市。

    纽交所认为,JOBS法案针对新兴成长公司,即在最近会计年度销售收入低于10亿美元的公司,简化了上市流程并放宽信息披露要求。按照此定义,绝大部分中国赴美上市的公司,都适用于此法案。这对计划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改变。

    综合而言,该法案将给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带来五大好处:第一,注册文件和招股说明书在准备阶段再次适用向美国证监会秘密递交,2011年12月以前所有外国公司为秘密递交,此后修改为公开递交;第二,上市5年后才需要满足萨班法案404条款的合规要求。此前所有公司都需要在IPO(首次公开发行)之后第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开始进行404条款的审计;第三,允许上市过程中,公司和投资银行研究分析师和潜在投资者进行接触,此前针对所有公司有诸多限制;第四,允许投资银行研究分析师在俗称“静默期”期间发表研究报告,此前规定针对所有公司,在IPO45天之后才可以发布研究报告;第五,在招股书中只提供两年的审计财务数据,此前规定所有公司都需提供3年的审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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