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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不再验资年检 深圳将全面改革商事登记制度
发布日期:2012/5/11 来源:网络 编辑:welkin 阅读次数:23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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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改革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明确支持深圳经济特区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21世纪商事登记监管新模式的背景下,深圳将尽快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注册公司不需验资不需年检可先“出生”再办证。

    据了解。这项改革将破解当前企业登记注册过程中的“住所难、范围难、资本难”等“三大难”问题,使创业者在深圳开办公司变得简单容易。

    深圳市改革办主任乐正介绍,此次改革有三个亮点:一是创业者可轻松拿到公司“准生证”;二是公司注册资金政府不再审计;三是个体工商户不需再办营业执照了。

    此外,通过商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改革,首先是改革营业执照制度,使营业执照成为单纯的商事主体资格凭证,不再是经营资格的凭证;其次是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许可各自独立进行,经营资格许可不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条件,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再就是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商事登记机关不再收取和审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通过取消束缚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登记程序,可以还经营自主权于商事主体,极大解放了商事主体的活力与创造性。实行商事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相分离制度,可以帮助经营者降低场地成本,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激情。

    据了解,为保障上述改革在深圳切实落实,下一步深圳市将加紧立法跟进,提请市人大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形成有力法律保障,同时加紧制定出与商事登记改革相关的工作实施方案加紧对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职能作相应调整,各许可审批部门按调整后的职能,制定出具体的许可审批和监管配套措施,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乐正认为,此次改革,实现了八大突破和四个提速。

    八大突破,一是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监管与自律相统一的登记制度。二是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三是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四是改革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对以自然人名义从事经营者豁免商事主体登记。五是改革现行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六是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建立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七是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八是改革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探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表登记、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

    四个提速是,前置审批改后置,消防、环保、卫生等经营资格许可不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条件,实现了程序性提速;登记内容和登记材料简化,商事主体登记不再登记和审核经营范围、实收资本,不需收取和审查场所使用证明、验资报告、前置审批文件等材料,实现了审核性提速;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实现了技术性提速;两证合一,少跑部门,通过探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的登记制度,实现了整体性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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