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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要求降低部分生活用品关税
发布日期:2012/5/2 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snow 阅读次数:896次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暂定税率的方式,适当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进口关税。

  事实上,近期针对进口关税调整动作频繁,但从消费者实际感受来看,减税效果并不明显,业内呼吁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降税力度明确降税目录并简化清关环节,另一方面也要清理流通环节痼疾,使减税的利好尽可能传导到最终消费环节。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部副主任赵萍分析认为:“多种产品采用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一方面能够进一步刺激进口,符合国家扩大进口的政策,另一方面也符合促进国内消费增长以及升级战略,对于改善民生、促进消费具有积极意义。”

  有分析人士认为,实际感受降税效果不明显是因为降税的最大受益者是进口商,且降税幅度不明显的话,传导到销售环节时降价效果几乎看不出来。

  对此,有消费者呼吁尽快明确相关产品进口关税政策,对产品种类和调整税率予以明确并简化清关环节来促进便捷化消费。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研究员李健表示,目前还没有公布进口关税降低的有关商品目录,但可能会涉及肉类、乳制品、化妆品、服装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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