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省国税局了解到,自今年7月1日起,四川省将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省国税局会在保持四川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针对出口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调整。”省国税局新闻发言人熊建中介绍道。
同时,四川省国税局将全面清理和规范四川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明确出口退税货物的条件、范围、计税依据、退税率、申报时限、申报资料和要求等内容。从今年7月1日起,将会对部分未按规定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同时放宽企业申报退税期限,由原定90天调整为最长470天(从出口之日算起)。
此外,四川省还将取消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审核期为12个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