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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先行先试政策获批
发布日期:2012/7/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welkin 阅读次数:1403次

    中国政府网昨日下午公布,国务院已批复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送审稿)的请示》,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其中,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此外,根据批复,国务院还支持前海在税制改革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

    另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近日在香港表示,国家支持深圳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未来将从金融、财税、法制、人才、教育医疗及电信六个方面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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