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15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警方调查显示,这一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1.3亿余元,骗取国家退税700余万元。 警方最终查实,2011年至2012年间,犯罪嫌疑人蔡某、欧某等人在南通成立多家无实际经营的企业,向其实际控制的温州兴海、琦海进出口公司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从浙江义乌、台州、江苏南通等地批发市场上采购的未税无发票的眼镜、床上用品等物品高报价格出口,骗取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