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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价改再放权 电煤谈判进入“不干预”时代
发布日期:2013/12/16 来源:中国经营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6582次

   中国第一个开始探索市场化机制的大宗产品——煤炭,在历经近20年的数轮改革之后,即将迎来价格全面放开。而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新版《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中,关于煤炭项目的规定,更让业界看到市场的决定力量会越来越大。
  12月12日,2014年中国煤炭交易大会在太原举行。来自全国7000多家涉及到煤炭行业产、运、需企业在本次会议上协商明年的煤炭合同。进入电煤价格并轨的第二年,相对去年煤炭供需双方“定量不定价”,今年已经产生了积极的变化。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有企业自主签订了供需合同,价格在煤炭企业报价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优惠——这预示电煤逐渐走上了市场化的运营轨道。
  在本次大会之前,国家发改委于12月9日发布《关于指导做好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产运需用户均可自主参与衔接,支持供需双方签订2年以上的中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
  业内人士积极评价称,电煤价格一旦被取消,则预示煤炭将成为国内第一个完全放开价格管制的大宗商品,这一趋势也预示,水、电、石油等能源资源类产品价格管制将陆续放开,还定价权于市场。
  电煤谈判政府不管了
  谈判话语权争夺战打响,煤企抱团涨价,电企谋划进口抑价。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供需双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抓紧签订合同。煤炭工业协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力争在今年12月底以前完成合同汇总。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要尽快组织指导完成运力衔接。
  上列表述显示,2014年将是政府不再干预电煤合同价格的第一年。政府的持续放权也正是说明了市场化将是一个大趋势。
  金银岛分析师戴兵指出,由于是第一年由市场自己决定价格,现在明年的电煤合同谈判中煤电双方还在博弈,大家都在寻求一个平衡的价格。
  现实中,中国电煤合同谈判从以前的依靠环渤海指数,到现在的价格具有更多的选择性,对于这个较多的选择性是否具有可行性,由于目前企业的签订价格和数量还没有公开,尚无法判断。
  “目前煤电双方的需求与价格基本已经达成协议,对于未来的预期,春节前后将会有一个新的高度,动力煤价格每吨能够持续在620元~630元之间。而2014年动力煤的价格趋势还是得根据经济走向,目前煤炭企业希望能够保持现状就可以。”港富集团黑色行业首席分析师张志斌表示,政府已经明确表态不管了,这导致煤电双方心里都没谱:煤企担心电企一味杀价,而电厂也担心煤企抱团取暖,大家都很忐忑。
  话语权的争夺已经开始了。正在召开的煤炭交易大会上,神华集团发布的最新价格为5500大卡及以下煤种均全面上调14元/吨,其中5500大卡煤的市场价格已达643元/吨。该集团下半年以来已经提价超过10次。而电企则积极谋划通过进口煤来“打压”国内煤企提价。目前2月份到货的澳大利亚5500大卡动力煤,市场报价为CFR南方港口84~85美元(约合520元/吨)。
  但无论煤企还是电企,都认为上述政策将对自身构成直接利好。
  “市场的地位被充分重视,企业之间的灵活性也加大。”某不愿具名的电力企业高管人士亦表示,电煤价格放开后,进口煤的管制也势必减少,这对电厂降低成本构成直接利好。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周东洲就向记者表示,“国家发改委的法规,将更大调动市场各方的积极性。但如果出现极端价格操纵行为,估计政府不想管也必须管。”
  周东洲的想法,在12月6日由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中,已经有所体现。根据《监管办法》,一方面,政府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然而由于全部交给市场来定价,动力煤市场的价格波动无法控制,所以要签一份长期的合同还有待市场成熟之后才能确定。
  另一方面,《监管办法》也指出,煤炭企业改审查制为备案制,在取消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上,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以及铁路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等。
  另外,《通知》还指出,在开展产、运、需衔接工作中,应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凡依法生产经营的煤炭、用户企业,均可自主参与衔接,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等违法违规的企业参与衔接。
  “趋势很明显,政府退居幕后,将来的市场谈判和执行细节,完全由企业自己说了算。”独立观察机构美财社首席分析师黄少雄表示,电煤概念即将消失背后,是中国更多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完全市场化的前奏。此外,煤炭价格已经趋于市场化,电煤价格作为煤炭价格体系唯一的怪胎,一旦破除,则其他大宗商品价格改革才有望获得成功经验并加速。
  简政放权早该做
  从政府指导价到现在的市场定价,目前煤电双方也都在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价格将会根据市场的供需和产量来决定。
  12月10日,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2项属于保密项目,按规定另行通知),并公布82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包括此前《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提出的涉及法律的16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前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
  3天之后,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新版《政府标准投资项目目录》显示,除120万吨及以上煤炭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余下放到地方政府核准。
  “很多事情,政府早就该这么做了。”张志斌表示,国务院下放审批权和最新的煤炭新政两大事件都标志着中国将持续走市场化道路,其中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取消就是一项重大的变革。
  在煤炭方面,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监管办法》已经指出,改煤炭企业审查制为备案制,在取消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上,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以及铁路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等。
  另外根据《监管办法》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将实行煤炭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在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对于未备案、储煤场地不符合布局、采取掺杂使假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的煤炭企业,将其列入严重违规企业名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营业执照中注销煤炭经营项目。
  这也将是对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企业的一次清洗。“市场的自由不能是放任自流需要一个良好的平台和行之有效的规则。”黄少雄称。
  几乎就在国务院下放审批权的同时,国家发改委也在煤炭新政上提出取消煤炭行业一些不合理的收费。
  长期以来,盘桓于煤炭行业的不合理项目及中间环节屡禁难止,且诸如山西、内蒙古、陕西等产煤大省各有标准,细节不一,饱受诟病。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煤炭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经行政部门批准的涉煤收费不少于92种。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40种,经营性收费6种,铁路、港口运杂费等46种。
  张志斌称,在取消不合理收费方面,目前山西和内蒙古地区已经在逐步取消,从之前的多次收、收得多,到现在基本上得到取消,这也是今后的一个趋势。
  “中央在不断的下放审批权,就是想让市场决定市场。《监管办法》的发布就是为了降低门槛,提高煤炭企业参与度,将煤炭进一步推向市场化。”戴兵称,中央的一些指导性政策只是起一个引导作用。对于未来的煤炭价格主要还得看产量。现在动力煤价格持续走高,就已经说明现在供需关系的不平衡。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改革之声不绝于耳,其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培育健全市场体系,煤炭市场亦然,目前市场化的改革思路正朝着这一方向迈进,对于构建完善的煤炭市场交易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在电煤合同谈判中,新的指导意见能够更好的定量,具有灵活性,从之前的政府指导价到现在的市场定价,目前煤电双方也都在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价格将会根据市场的供需和产量来决定。”张志斌分析称,这次指导意义在于履约率能够进一步提高。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国务院下放审批权对中国改革有明显利好作用,而煤炭业完全推向市场化,将对中国能源结构调整和探索产业结构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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