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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做市商或下半年再启动 交易制度设过渡期
发布日期:2013/2/19 来源:东方早报 编辑:welkin 阅读次数:1894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的系列配套规则赶在龙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全部发布。根据新规则,高净值的个人投资者将可以进入“新三板”交易,交易单位也将大幅缩小。

  负责“新三板”日常运营和管理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在新老制度交替的过程中将留出过渡期,预计完全按照新制度实行,最快也要从今年下半年开始。

  过渡期仍沿用老交易制度

  2月8日晚间,“新三板”扩容改革后的系列操作性配套文件,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发布。包括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共计5大类、14项配套制度。

  一券商场外市场投行业务人士昨向记者表示:“制度出台后正好隔了个春节长假。今天一上班我们就急忙问系统公司过渡期,哪些材料要重新制作。不过,他们正在忙着搬家,从证券业协会搬到新的办公地点金阳大厦,还没有来得及答复我们。”

  根据过渡时期安排,在此次新规则发布实施前已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确认函但尚未挂牌的公司,就按照之前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要求披露转让说明书等文件,参照原业务流程办理登记、挂牌等事宜;已挂牌公司则应于3月20日前,向中国证监会设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受理窗口递交申请书,申请其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6月30日前仍未提交相关申请及文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此外,新规则发布实施前已报送申请股票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材料,但尚未取得证券业协会备案确认函的,则要按照新业务规则,重新制作申请文件。

  在过渡期间仍将使用之前的交易结算制度,如股票交易仍按每笔最低3万股的报价进行协议转让。几位券商场外市场业务负责人均表示,这次规则发布的时间比他们此前预料的要早一点。“因为交易结算技术系统的测试工作还没有全部完成。接下来的时间,还要继续进行系统测试。”

  而备受关注的“做市商”(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制度,业内人士预计恐怕最快也要到今年下半年才能开始实施,“甚至会更晚。因为毕竟是首次引入的全新制度,大家都不熟悉。”根据规定,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已为IPO排队企业“留位”

  “这次发布的新规,特别指出挂牌企业‘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我觉得就是为了将来转移部分IPO排队企业到‘新三板’挂牌预留的空间。”一券商投行业务负责人说道。他表示,虽然此前在协会备案时也没有明确要求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但往往申请时都会附上科技部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函。

  但另一场外市场部业务人员则认为,即便是专为疏通IPO排队企业而腾挪出空间,也会将其作为相对独立的挂牌板块,其他的仍是按照园区扩容企业来进行挂牌,“否则有违其公平性”。

  “虽然系统公司没有明确,但参照系列规则来看,过渡期应该是到今年6月底。”上述券商场外市场部人士说道。而这个时间点,恰好与IPO排队公司材料审查时间点有所契合。

  巧合的是,一参与多家IPO排队企业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士也向早报记者表示,预计IPO排队企业审查工作要到今年年中才会结束,“也就是说,今年上半年IPO审核很可能不会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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