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今日发布了优化公司债券上市流程的通知。
根据通知,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共同提供公司债券上市和登记申请材料一站式递交服务,发行人或其承销商统一向上交所递交公司债券登记和上市申请材料,上交所现有公司债券上市职能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现有公司债券登记职能不变。
上交所将开发公司债券上市和登记材料网上电子化报送系统,发行人或其承销商可以直接通过该系统递交上市和登记申请材料。上交所网上电子化报送系统正式运行之前,发行人或其承销商可以通过电邮、电子光盘等电子化方式递交上市和登记申请材料。
发行人或其承销商通过电子化方式递交上市申请材料之前,需先向上交所领取相关书面协议文件,并予以签署。
递交的登记上市申请材料完备无误的,上交所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5个工作日完成公司债券登记上市工作。
公司债券上市后1周内,发行人或其承销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中国结算《证券登记规则》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上市申请书面材料递交工作,并缴纳相关费用。逾期未完成的,上交所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