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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互保还是“拉郎配”
发布日期:2013/6/3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1502次

    煤炭价格持续下降,已经影响到煤炭企业的运行。随着裁员的蔓延,国家能源局和地方政府近来关于煤炭的一举一动,都被解读为“救市”。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日前召开服务煤炭企业科学发展座谈会,提出解决困难的根本办法要立足自身,加强管理,挖潜降本增效,提高技术水平,提高深加工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完善标准,合理地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化挑战为机遇。

    此前,国家能源局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被市场解读为,国家出手救市,限制进口煤炭。

    但一位官员解释,此举只是限制低热值、高硫的劣质煤进口,减少燃煤造成的空气污染和治理成本,并不是要干预市场,没想到引起市场的误读。

    相比国家能源局的遮遮掩掩,地方政府的救市政策更为直接。河南省5月初推行 “煤电互保”奖励电量政策,规定在河南省内电煤采购基数以外,每增加万吨河南省内煤采购量,对采购企业予以一定的奖励电量。

    此举引起连锁反应。之后,山西向郑州铁路局发送煤炭的数量下降,河南省内煤价上扬,山西开始考虑以同样的手段救省内煤市。

    此外,山西成立了煤电一体化公司“晋能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650亿,据称将继续推动煤电一体化,让“互保”深入企业内部。

    山东也倡导省内煤电企业按照互保原则,加强沟通衔接。

    所谓煤电互保,是指因电煤价格不断下跌,政府为稳定煤炭价格而制定的相关措施。互保政策的效果是,省际煤炭流动减少,区域市场分割。

    煤炭工业协会一位人士说,煤电互保不是什么新东西,以前的说法是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过去煤炭价格一路上涨,一般是保证发电厂的电煤供应,此时煤炭价格下跌,发电企业也要承担责任。

    煤电联营一直存在争议,反对者称此举只是将煤电矛盾内化到企业中,一旦价格放开,矛盾将显性化。国家去年底取消电煤双轨制,煤炭价格市场化,但对煤电联动的执行条件规定并不清晰。

    煤炭价格不断下跌,但电价并没有市场化,煤价下跌并没有转化成电价下调,煤电的差价用来补贴电厂,煤炭企业颇多不满。电价由中央政府管理,地方政府只能将煤电捏合在一起,煤价损失电价补,电价损失煤价补,“难兄难弟”互相扶持。

    山西煤炭企业一名人士称,山西很早就在推动煤电一体化,省内的煤炭集团各有所长,比如大同煤业的煤电一体化做得好,晋煤的焦煤和煤层气做得好,阳泉煤业的煤化工有优势。

    对于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煤电互保,上述煤炭工业协会人士称,这些都是煤电企业的长期矛盾,国家放开煤炭市场后,应该各自寻找出路,煤电联营是一条路,但也应在市场基础进行选择和合作,强行“拉郎配”,谁也救不了。在煤电思路之外,还有煤化工、煤炭由燃料变原料等诸多早有的思路。加强煤炭的附加值和产业链延伸,分散煤炭只作为燃料的市场风险,才能走出煤电的封闭循环,各方都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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