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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税收测算启动
发布日期:2013/6/9 来源:中国经营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2701次

    在“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中央与地方就增值税收入如何分配的议题,逐渐走向前台。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目前试点地区税务机关已经委托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营改增”后实际减税规模的测算。测算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税率变化带来的减税,二是原来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因为税基减少带来的减税。

    一旦测算完成,“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将逐渐明显,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未来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成为财税改革方案研讨的重要议程。

    试点测算启动

    “8月1日将会有新一批的试点行业加入营改增,目前已经接到2个试点地区的测算工作,其中地税部门委托的比较多。”近期正在帮税务机关做测算工作的律师李辉表示。

    相比去年上海实施营改增测算方法,此次主要采取一个企业,一个行业逐步推进,主要分两个步骤统计:一是营业税换成增值税后,在税基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税率由原来的5.5%改征11%、6%两档后出现的税收变化;二是营业税中出现有发票可以抵扣的项目,使得增值税整体税基减少的变化。

    李辉表示,之所以分两个步骤操作,主要是基于去年上海营改增测算之初的数据,和实际减税规模有较大差距的原因。“去年只算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变化带来的减税,而漏掉了可以抵扣发票以及相应扣除项目的税收。”

    据悉,2012年1月,上海实施营改增后,当时测算的减税规模为120亿元左右,但在今年年初,税务机关公布统计数字时,发现上海试点一年的减税规模达到了250亿元。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真正的减税效应是两部分相加得出的结果,通过一个行业,一个地区的试点,最后得出营改增对试点地区税收的贡献大小,为财税改革做铺垫。

    高培勇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北京也曾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了营改增方面相关数据的测算,并反复核准了很多数据,2个月后,北京实施了营改增。“其实对地方政府来说,无所谓积极与否,可能服务业占比大的地区会感觉税负增加了,压力较大积极性相对较弱,相反积极性则比较高。”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营改增”试点扩围从地区和行业两方面展开:一方面,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另一方面,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共同接受采访时表示,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分支机构多、系统复杂、覆盖全国,所以地区试点时没有纳入进来。目前,财政部与税务总局正在尽快制定方案,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争取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将两个行业的“营改增”在全国推开。

    改革方案“胎动”

    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转折,十八届三中全会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节点。

    从过去的经验看,改革开放以来,有两次三中全会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分别是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

    观察人士认为,由于制度要素对经济的拖累因素不断显现,社会各界对于改革的期望达到顶峰。十八届三中全会议题可能侧重于深化改革,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

    高培勇认为,目前阶段,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思路是寄希望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希望会上能拿一个改革的总体方案,再根据方案研究财税体制改革的分派,预计这件事情的处理完成,至少要到2015年。”

    高培勇补充道,营改增方案不论怎么定,解决的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而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则是政府内部的关系,不仅仅是决策层拿方案,更要符合经济规律。

    不过,在参与方案改革人士看来,当前阶段,最重要的改革是把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规范好,也就是做好“营改增”的扩围工作,下一阶段才是政府之间关系的调整。“因此对于分税制今年不会提上议事日程,未来在"营改增""1+6"扩展到全行业,所有行业、所有地区都实行后,才能实施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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