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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内销遭遇关税瓶颈 出口加工区呼吁政策红利
发布日期:2014/1/7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3281次

  108.3亿元,这是2011年北海出口加工区规模以上工业的产值,而在8年之前,北海出口加工区设立之初,整个北海市的工业产值仅有56.8亿元。“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出口加工区设立时被赋予的政策,即政策所释放出的红利。”北海市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局长黄兴焕如是说。
  可令人遗憾的是,如今,相比着朝气蓬勃的国内市场,昔日以出口为导向的出口加工区政策所释放出的红利锐减。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已成国内外投资者的普遍共识,特别是经历了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和2011年欧债危机对加工制造产业的洗牌后,“内外并举”对传统的出口加工企业意义尤其重大。
  面对庞大的国内市场,部分产品转内销是出口加工企业日后生存发展必由之路,但在现有的政策下,相比区外加工贸易企业,区内企业产品内销不仅手续繁琐,而且须按制成品征收进口环节税,仅关税这一块就要吃亏很多。据黄兴焕介绍,由于政策局限,北海出口加工区内永昶科技电子、建准电子、德昌电机、惠科电子等多家企业的内销业务无法开展。眼看着优质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管委会的领导们只能干着急。
  转机尚在,政策仍是决定出口加工区未来走势的不二法门。“如果能进一步深化改革,把现有的入区退税监管模式改为离境退税,赋予区内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让区内外加贸企业享受相同的进口环节税收待遇,那么出口加工区就活了。”黄兴焕说。

  政策红利激发潜能
  德昌电机是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大型跨国集团公司。21世纪初,伴随着中国产业转移的东风德昌开始挥师西下,2010年正式进驻北海出口加工区。但就全国而言,进驻出口加工区早已不是什么新事物。
  出口加工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北海出口加工区是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三批出口加工区中的一员,也是中国西部唯一临海、最靠近东盟国家的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俗称境内关外,所谓境内是指出口加工区内的公司地处中国境内,适用中国的所有法律法规;而关外是指海关根据国家政策开辟的专门监管区域,在这个区域内的企业,其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流通可以减免流通税,即不出国门,就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世界出口加工区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60年代以后在亚洲、南美洲的发展中国家迅速兴起,于20世纪末被引入中国。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首批15个出口加工区展开试点,试点之初出口加工区多设于沿海港口或国家边境附近,后来开始向中西部延伸。比如2013年4月井冈山出口加工区顺利通过验收,成为我国迄今为止最后一个获批的出口加工区,也是继九江、南昌、赣州后,江西省设立的第四家出口加工区。
  吸引外资、增加外汇收入、增加就业机会、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是我国成立出口加工区的初衷。就其被赋予的政策而言,出口加工区比较适合两头在外的出口加工企业。我国设立出口加工区之初,由于国内产业配套尚不完善,加上外向型产业的迅猛发展,凭借独特的政策优势,出口加工区特别是东部沿海的出口加工区,迸发出巨大的潜能,带来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以北海出口加工区为例,在北海出口加工区设立的初期,不要说是北海,就是整个广西、中西部地区的出口贸易额都少得可怜。据黄兴焕回忆,当时整个中国97%以上的加工贸易出口额都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广东占了半壁江山以上,剩下的就是长三角,整个中西部地区占全国的份额加起来不到3%。
  “当时我们基本上是一穷二白,整个北海基本没有像样和上点规模的加工贸易企业,整个广西的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只有10多亿美元,抵不上我国东部的一个村,而且都是很传统落后的‘两高一资’的贸易加工企业,如铁合金加工等。”黄兴焕说。
  政策大门打开,各种出口加工企业鱼贯而入。迄今,北海出口加工区已累计引进了台湾光宝集团建兴光电项目、广东永昶集团的三洋激光头项目、香港德昌电机项目、台湾建准集团微型散热风扇项目等一批电子信息企业及配套企业60多家。电子信息产业龙头企业的入驻使北海出口加工区一度迎来了爆发式大发展时期。
  “2008年我们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是4.5亿元,2009年是18亿元,到2010年更是达到了73.78亿元,2011年则突破了100亿元,2008年至2010年每年增长近4倍,2010年到2012年每年以30%~40%的速度在增长。”黄兴焕说,1700多亩的土地却创造出了过百亿的产值,无论是从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还是从项目投资强度、单位面积的产出强度这几个硬指标来看,北海出口加工区都位居广西经济类园区的前列。
  其实北海出口加工区的发展态势只是中国整个出口加工区的缩影。有统计显示,迄今我国已设立了59个出口加工区,这些享受海关便捷通关措施的区域已成为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重点区域,成为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航空航天等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2009年我国成为第一大出口国,出口加工区的贡献功不可没。
  改变突如其来。2008年国际经济形势急转直下,次债危机、欧债危机先后爆发,美国提出了重振制造业的口号,另一方面,国内劳动力红利弱化,以廉价劳动力赚取加工费的出口贸易模式难以为继,与此同时,经济转型升级的呼声高涨,作为国内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出口加工区也亟须进行重新定位,展开新的蜕变。
   “出口加工区如何更上一个台阶,如何取得更大的发展?”这是一个摆在全国出口加工区的建设者们面前的共同课题。尤其是对中西部(含东北)地区的城市而言,出口加工区无疑是当地扩大对外改革的窗口和拉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虽然从园区角度来说,我们产业发展方向是正确的,路子走对了。但总体而言,和东部相比,无论从产业结构和产业总量等多方面看,差距还是非常大。”黄兴焕说。

  呼吁政策先行先试
  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曾向今年自治区两会课题组提交一份《关于广西深化改革开放的若干政策建议》,该建议涉及行政管理、财政、金融、投融资、土地和涉外经济等多个领域,呼吁有关部门在以上领域进行改革、鼓励制度先行先试是其核心内容。
  “我们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向国家争取广西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内销产品视同东盟国家进口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优惠政策,同时拓展出口加工区的贸易功能。” 黄兴焕在本次采访中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如是说。
  黄兴焕认为,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目前我们国家已对原产于东盟国家95%以上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待遇,享受类似政策还有我国的港澳台地区CEPA框架下生产的销往祖国大陆的产品。广西作为对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其目前已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日后在中国-东盟自由区的经济合作中也要扮演重要的角色,争取相关的政策也是体现贸易公平,防止政策倒挂。
  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出口加工区全部以外向型经济主导的政策也应该调整,赋予区内企业内销产品便利的政策措施。因为有些政策,对区内企业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形成了很大的制约,不利于包括出口加工区在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的长远健康发展。“这只是我本人的一些观点,毕竟我只是站在出口加工区发展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黄兴焕说。
  在出口加工区成立之初,“以外资为主、以制造业为主、以出口为主”的发展模式和监管模式无疑顺应了时代的潮流,促进了出口加工区的蓬勃发展,但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国内市场的完善以及国内产业环境的优化,国内庞大的消费市场更让投资者垂涎。“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往国内反而要受到诸多掣肘,我如果是投资商,我就不干。”黄兴焕直言不讳地说。
  黄兴焕担心,出口加工区现以出口为主导的政策会让园区的招商引资路子越走越窄,不利于园区优势资源的充分利用,难以产生最大的效益。据悉,北海出口加工区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全国出口加工区都在利用自己的两区协会平台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两区协会也就有关问题做过专题研究,相信能引起上层的重视。
  转机尚在,一切的关键因素还在于政策的走向。
  黄兴焕认为,要实现北海出口加工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必须突破现有的政策框架,一方面要根据国内和国际市场环境调整监管模式,一方面要拓宽投资领域。如果能对现有政策进行修改,那么北海出口加工区今后仍会是北海经济发展的引擎,对促进北海经济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出口加工区今后不能只停留在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两个基本功能了,黄兴焕建议,加工出口区应该以现有功能为基础,拓宽商贸、维修、检测等功能。时机成熟时,甚至要升级为自由贸易区,而加工企业则由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由单纯加工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等内容延伸。
  黄兴焕认为,如果这个政策能够进一步放宽,北海出口加工区A区大有文章可以做。“我们可以利用北海出口加工区的地处市区的区位优势和北海市作为旅游城市的优势,把A区打造成一个进口产品的展示、物流和交易平台,做成一个交易市场。”
  “如果真有那样一个平台,在那里消费者不用出境就可以买到高质量、货真价实的进口产品,像进口葡萄酒、LV包、进口化妆品等。这不仅丰富北海出口加工区产业结构,增加园区活力,还能为北海市旅游服务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带动作用。我们管委会一直在探索这条路,但目前由于政策瓶颈没有解决,发展很受约束。”黄兴焕说。
  “上海在搞自贸区,西部是否也有这种发展机会?虽然目前我们的条件不是很成熟,但北海市和自治区两级政府一样也在考虑这个问题。”黄兴焕说。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让黄兴焕看到希望:“改革开放30年哪一步不是摸着石头过河、敢于打破原有的制度、原有的条条框框取得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到了要深化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改革,这对我们这些多年从事加工区建设工作的老员工来说,当然是利好消息。”
  为此,黄兴焕建议,利用我们和东盟自贸区深化合作的契机,把广西4个海关监管区企业内销产品视同东盟国家进口产品,免征进口关税。“虽然中央政策还没有开口,但希望广西能先行先试,从而起到引领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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