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要闻 >> 正文
退市公司T+45日挂牌新三板
发布日期:2014/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2408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昨日制定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公司股票挂牌业务指南(试行)》,对退市公司、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办理股票挂牌业务进行规范,并明确相关流程。
  按照《指南》,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并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应依照相关规则确定主办券商。
  证券交易所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届满或接到交易所指定通知之日为退市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时限计算基准日(下称“T日”),退市公司股票应在T+45日开始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此间,按照流程,主办券商须在T+5日内办理完成股份退市登记手续,在T+20日前开始为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手续,在T+30日前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推荐挂牌文件,在T+40日前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办理退市公司股票重新登记手续。
  在信息披露要求上,主办券商除须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股票转让公告》以外,还须同时发布《投资风险分析报告》,对投资者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8-11-30]
新退市制度发威 今年或现50家“准退市”公司 [2015-01-14]
17家濒临退市公司保壳有望 14家公司望脱星摘帽 [2015-01-13]
西北轴承获债务减让1.6亿 长城资管伸援手避退市风险 [2015-01-12]
10家被查沪市公司发退市警示 博元投资或成首家 [2014-12-17]
关键字搜索: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