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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税实例解析
发布日期:2005/8/10 来源: 编辑:Gary 阅读次数:6392次
 

    200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对个人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进行了调整。

    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中对个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并没有明确,据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向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位负担税款计算方法的请示》(京地税个[2005]278号),请求对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经过认真研究,于7月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对个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予以了明确。

    为了使您能够全面理解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二个文件的规定,通过四个例子说明计算的步骤和还原的结果。

    例一: 纳税人取得税后一次性奖金收入,要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

    例如:如果纳税人取得税后一次性奖金80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为:

    1、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8000÷12=666.67(元),按不含税级距找出不含税所得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将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成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25)÷(1-10%)=8861.11(元);

    3、将含税的一次性奖金数按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8861.11÷12=738.43(元),找出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861.11×10%-25=861.11(元)。
这样的计算结果可以还原:即公司给员工发放不含税的一次性奖金8861.11元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861.11元,员工得到的税后奖金为8000(元)。

    例二:  如果发放的额度正好在临界点附近时,需要注意第一次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时,是按不含税收入的级距,即国税发[1994]89号附件的税率表一中的第三列“不含税级距”对应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例如纳税人取得税后一次性奖金58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为:

    1、5800÷12=483.33(元),按不含税级距找出不含税所得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将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成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5800-25)÷(1-10%)=6416.67(元);

    3、将含税的一次性奖金数按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6416.67÷12=534.72(元),找出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16.67×10%-25=616.67(元)。
这样的计算结果可以还原:即公司给员工发放不含税的一次性奖金6416.67元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616.67元,员工得到的税后奖金为6416.67-616.67=5800(元)。


    例三:如果发放资金的额度除12,根据“不含税级距”的规定,速算扣除数为0时,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具体步骤:

    例如:纳税人取得税后一次性奖金5600元时,应交个人所得税为:

    1、5600÷12=466.67(元),按不含税级距找出不含税所得对应的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2、将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成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5600÷(1-5%)=5894.74(元);

    3、将含税的一次性奖金数按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5894.74÷12=491.23(元),找出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894.74×5%=294.74元(元)。

    这样的计算结果可以还原:即公司给员工发放不含税的一次性奖金5894.74元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294.74元,员工得到的税后奖金为5894.74-294.74=5600元。

    例四:如果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可用奖金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与工资薪金的差额,用余额计税。

    例如:员工当月工资为700元(当地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一次性奖金为4000元。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奖金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与工资薪金的差额,即4000-(800-700)=3900(元),对3900元按上述方法计算应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步骤为:

    1、3900÷12=325(元),按不含税级距找出不含税所得对应的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2、将3900元换算成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3900÷(1-5%)=4105.26(元);

    3、按4105.26÷12=342.11,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4105.26×5%=205.26(元)。

    这样的计算结果可以还原:即公司给员工发放不含税的一次性奖金4205.26元,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为4105.26元,应扣缴个人所得税205.26元,员工得到的税后奖金为4205.26-205.26=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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