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中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必然会对税收的征缴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增加了“第十五条”。该条款指出,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中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必然会对税收的征缴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增加了“第十五条”。该条款指出,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