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原燃材料的采购环节中,同一货物经常需要在几个供应单位采购,然而这些单位有的是一般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甚至有的只能开普通发票。面对这种情况,如何协商拟定成交价格,从而使本企业在采购环节的增值税税负水平最低呢?下面是拙见供参考。 &nbs......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