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新企业时的纳税筹划 我国税收法规中对特殊企业规定了减免税的规定,如企业所得税规定: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