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实施后,税收筹划的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表现在原先的一些常用方法和手段需要重新审视,比如利用内外资企业差异、地区税率差异进行税收筹划的方式已不再适用;另一方面原先某些所谓“合理避税”的方法已被新法堵住漏洞,转让定价就是一个实例。 《企业所得税法》下失效的税收筹划方法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转变“内资”......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