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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应在收单年度予以扣除
发布日期:2009/7/28 来源:网络 编辑:Moon 阅读次数:3924次
 

    甲财产再保险公司2007年~2009年以合约分保形式与乙保险公司开展的一项财产再分保业务,在依约定取得分保收入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赔款风险。由于2008年所承保的财产出现重大损失,经过确认及理赔后,甲财产再保险公司将近期收到的乙保险公司划拨的分保赔款损失30万元记入“赔付支出”科目,由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结束,为此,甲财产再保险公司财务人员特来电咨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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