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料件申报明细表》,逾期未申报办理的,税务机关在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这就意味着,出口企业当月发生的进口......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料件申报明细表》,逾期未申报办理的,税务机关在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这就意味着,出口企业当月发生的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