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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税收筹划若干方法与应用
发布日期:2010/7/13 来源: 编辑:Moon 阅读次数:4487次
 

   一、兼营销售与代购

  部分物流企业在主营运输、仓储等业务的同时,兼营货物销售或接受客户委托代购商品。物流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再销售按增值税税率l7%(13%)征税或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税,而代购行为按营业税——服务业征税,税率为5%,物流企业通过转换经营角色可实现节税的目的。

  例1:A物流公司兼营货物销售,从M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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