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新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A公司为石灰石开采企业,......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