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欧洲投资银行为国际金融组织的复函
发布日期:1995/6/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阅读次数:4362次
[打印]

中国人民银行:

  你行《关于确认欧洲投资银行为国际金融组织的函》(银函[1995]163号)收悉。我们认为,欧洲投资银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所述的"国际金融组织",因此可以享受该条所规定的税收待遇。

  你行与欧洲投资银行正式签订合同协议后,请将有关材料(包括欧洲投资银行章程、合作协议等)报我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