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末的今天,各国经济自觉或不自觉地卷入了全球化的浪潮。近些年来,企业兼并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几乎成了经济全球化的象征。企业兼并浪潮不仅涉及经济发达国家,也不仅限于某个行业,而是涉及每个国家、每个行业。中国也不例外。
许多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特别是在中国即将加入WTO的大趋势下,中国银行、保险、汽车、商业等行业的企业将受到外国企业的挑战和冲击,中国企业间的兼并、合并将成为家常便饭,国内外企业间的合作、联合也会越来越多。这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大部分企业无法避免。
在各国经济保护壁垒纷纷被打破的背景下,经济竞争在各个领域、各种层次激烈地展开。企业生存下去惟一可靠的就是实力。那么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扩张,壮大实力,就成了竞争的主要手段。要顺利实现扩张的目的,就需要考虑税收因素,通过合理筹划,降低税收成本。
企业间不停地合并、兼并,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扩大企业的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甚至通过一定程度的市场垄断,获得较多的利润。
二、消除竞争对手,化不利为有利,扩大市场占有率。
三、使企业的经营范围迅速向其他领域扩张,通过对企业的兼并来实现,比新建企业要快速和有效。
企业的兼并、合并采取的形式,主要是服从经济目的的需要,但在符合这个大目标的前提下,企业应该重视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使企业兼并、合并的目的能更好地实现。
目前,我国对企业兼并、合并有关税收问题的规定有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它明确了在企业合并、兼并、分立、股权重组、改组及改制等过程中纳税人的认定、资产计价、税收优惠和弥补亏损的处理办法,是企业进行兼并、合并必须遵行的准则,也是开展税收筹划可以充分利用的规定。
今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企业重组所涉及的所得税问题作了许多新的规定,有些规定更有利于企业的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