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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赠一”促销方式的税务筹划
发布日期:2008/1/14 来源: 编辑:Moon 阅读次数:39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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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集团公司业务的多样性,纯净水公司业务的特殊性,现将我的税务筹划思路展示如下:

  1、“买一赠一”促销方式的税务筹划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企业而言,搞赠送本身旨在借这样的销售活动来吸引顾客,提高市场占有率,其结果呢?却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出,降低了企业的效益。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办法来处理:

  办法一: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销售

  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式销售,即将饮水机和水票的价格分别下调,使其销售价格的合计数等于水票的价格,并将水票和饮水机联诀销售。这样,也能达到促销和节税的目的。

  例:以销售水票为例,凡购买矿物质水票便赠送饮水机壹台,两种产品实际对外销售价格分别是1500元和380元(均为含税价)。操作时,下调水票和饮水机价格,使其销售价格的合计数等于1500元。

  应缴增值税:1500/(1+17%)*17%=217.94

  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217.94*7%=15.25

  应缴教育费附加:    217.94*3%=6.54

  合计缴纳:217.94+15.25+6.54=239.73

  未操作前:

  应缴增值税:(1500+380)/(1+17%)*17%=273.16

  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273.16*7%=19.12

  应缴教育费附加:    273.16*3%=8.19

  合计缴纳:273.16+19.12+8.19=300.47

  多缴税300.47-239.73=60.74

  方法二:将赠送货物为销售折让来对待。

  将促销的主要商品按正常销售来对待,同时把赠送货物按其价值以销售折扣的形式返还给客户,即在普通发票上填写水票1500元,同时填写饮水机一套380元,同时以折扣的形式将380在发票反映,直接返还给客户,发票净额为1500元,客户实际支付款1500元,这样便达到促销的目的。折扣380元能够冲减企业的销售收入,同时也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可行性:“买一赠一”促销方式是目前商业企业采用比较多的形式,因为第一、商家在促销时一般采取适当提高相应商品对外销售价格的策略,并且,商品的价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必要的调整是正常的,也是必须的;第二、具体操作方法符合法律规定。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所以通过以上操作处理,不仅达到了促销的目的,而且还规僻了税收负担人为的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