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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税行业七大看点
发布日期:2015/1/9 来源:财会信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5848次

  1、国税总局举办注税行业立法研讨会201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全国部分省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集中研讨会,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举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来自全国17个省市区注税行业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议。
  鉴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生存发展和对其强化规范的紧迫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拟将《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立法规划,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完成主要制度的论证和设计,并制定出条例建议稿,从法制角度确保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社会的存在并发挥其积极作用。
  在此前已进行多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局此次召集全国部分省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就注册税务师行业专门立法中的审批、处罚、管理体制问题以及《注册税务师条例》(初稿)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并取得了显著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2、中税协成立“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组”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7月3日下午,中税协成立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全国政协委员、中税协副会长、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总裁蓝逢辉,中税协副秘书长张晓平,国家税务总局纳服司制度处调研员李敏,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杨志清等13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确定了立法工作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立法工作小组由蓝逢辉任组长,大连税协秘书长曲军任副组长。立法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一是配合《征管法》修订工作,明确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法律地位;二是配合起草《注册税务师条例》,为行业行政许可项目提供论证材料;三是修改14号令的相关建议;四是提供行业立法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会议还通过了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
  3、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了注册税务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中税协为协助总局做好行业立法工作成立了行业立法小组,立法小组认为《决定》取消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考试资格,将其从职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落实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并不是要取消注册税务师行业。
  事实上,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仍按照以下思路推进:一是拟将《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2015年立法规划,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相关立法程序。二是通过《注册税务师条例》明确行业法律地位。三是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有关要求,规范行政管理、明确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和《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就取消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后续工作作了原则性规定:(一)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修订相关制度文件,新修订的制度文件出台后,按照新的制度文件开展相关工作;(三)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四)税务部门在此期间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行业协会应继续做好行业自律相关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助于降低行业内部就业创业门槛、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稳定发展。
  4、“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论坛”在京举行2014年9月20日,来自政界、学术界、实务界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等100余人举行“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论坛”,围绕“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主题,就注税行业在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册税务师行业下一步的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8月12日,国务院发文取消了包含“注册税务师”在内的11项职业资格许可后,立即在注税行业内外产生强烈反响。在该论坛上,一部分人呼吁加快注册税务师立法,以明确其法律地位;也有专家认为,注税行业对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准入不应反应过大。与会专家纷纷提议应该加快行业立法进程,确保注册税务师作用的有效发挥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科学发展。5中税协代表团参加AOTCA 2014 台北会议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副会长权芳楼率中税协代表团参加于2014 10月22 ~25日在台北召开的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英文简称“AOTCA”)2014年会。
  此次AOTCA会议共有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20个成员组织,共385位代表参会,会议还邀请欧洲税务联盟(CFE)、经合组织(OECD)及国际信托与资产规划协会(STEP)的代表出席会议。按照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议程,各国各地区成员组织代表对AOTCA 2013年度业务报告、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确认了2015年和2016年AOTCA会议举办地及承办组织(2015年由日本税理士会联合会在大阪承办;2016年由香港税务学会在香港承办),选举并任命了新一届AOTCA官员。
  此次会议为各国及地区成员组织代表扩大交流,加强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进一步加深了注册税务师行业国际之间的交流程度。
  6、第四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圆满结束2014年12月3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和中税协共同举办的第四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举行了抽奖仪式。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中国税务报社社长郭晓林,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副会长权芳楼参加仪式。抽奖仪式抽取了个人奖52名,优胜奖20名,还评选出了10名组织奖。
  本次大赛从2014年4月1日正式启动,至5月30日结束,期间共收到答卷42 386份,其中全部正确的答卷4 845份。大赛得到了各地税协和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吸引了部分行业外人士积极参与答题,加大了税法宣传力度,扩大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至今已经举办了四届,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已经形成了品牌效应,是我国税法宣传的有力手段之一。

  7、2014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论坛在京举行2014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论坛于2014年12月27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主办的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税,推动《税收征管法》修订和加快社会组织立法进程,进一步拓展涉税服务领域,更好地发挥注册税务师、税务律师等专业服务机构在财税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国家法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来自全国人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计35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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