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审核,现将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计划表附后),请各地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验收和发放工作。 附件:1.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上半年)(略) 2.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一季度)(略) 3.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二季度)(略)
经审核,现将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计划表附后),请各地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验收和发放工作。
附件:1.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上半年)(略)
2.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一季度)(略)
3.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二季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