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曾宪梓载人航天基金奖获奖者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5]116号 发文日期:2005-01-28 阅读次数:1833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北京、上海、河北、吉林、江苏、陕西、甘肃省(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总装备部921工程办公室《关于建议对曾宪梓载人航天基金奖获得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2004]装九字第126号), 函称: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获得成功后,曾宪梓先生捐资1亿港元,在香港成立“曾宪梓载人航天基金会”,设立载人航天基金奖,奖励为载人航天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进一步鼓励和发展高科技人才队伍,为中国载人航天事业的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基金设立特别贡献奖和突出贡献奖,特别贡献奖为当年参加飞行任务的航天员设立,奖金总额100万元;突出贡献奖为在载人航天工程研制、建设、实验和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者设立,人数30-50人,奖金总额400万元。奖励每年进行一次,经费从基金会本金的利息和经营收入中支出。921工程办公室作为我国载人航天工程的主管部门,特申请对载人航天工程的优秀工作者获得的曾宪梓载人航天基金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鼓励和发展高科技人才队伍,支持和促进我国载人航天事业的持续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对曾宪梓载人航天基金奖获奖者取得的奖金收入,视为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技术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中华环境奖”获奖者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2004-01-20]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