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文号:国税函[2003]1046号 发文日期:2003-09-11 阅读次数:3356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享受能源项目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3]1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是成立于1995年的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期限20年,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力、蒸汽及副产品,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畴。关于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同意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从事电力、蒸汽的所得减按15%税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