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航空信托投资公司转制为航空证券公司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4]122号 发文日期:2004-07-23 阅读次数:3753次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北京、上海、深圳、河北、湖北省(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工作要求,经批准,航空信托投资公司整体改制为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公司转制过程中,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受原航空信托投资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所涉及的契约,予以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继续支持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2018-03-02]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6-02-17]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2015-03-31]
个人买卖住房纳税政策梳理 [2013-07-18]
山东省契税征收由3%修改为3%至5% [2013-02-18]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