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重组改制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2]183号 发文日期:2002-03-04 阅读次数:4388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北京、天津、吉林、辽宁、山西、陕西、河北、河南、四川、贵州、云南、湖北、湖南、江西、江苏、福建、广东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将其所属的有关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包括原各工程局和各工程局的子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铁路施工企业动用历年百含结余处理意见的函》的有关要求,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将历年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结余(简称百含结余)总额的三分之一转作国家资本金,剩余部分由企业以职工持股会形式转作职工集体股,企业职工还需按1:1比例配股。同时,总公司系统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将各工程局和各工程局的子公司的所有权益层层上划,增加总公司和各工程局的资本金,由此涉及到总公司系统资金账簿缴纳印花税问题。为支持国有施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经研究决定:
  一、总公司、各工程局由于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本金免征印花税。
  二、各工程局、各工程局的子公司由百含结余转增国家资本金部分、以职工集体股和配股形式增加资本金部分按规定贴花。
  三、上述公司今后新增加的资本金按规定贴花。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发行2018年印花税票的公告 [2018-12-27]
关于发行2017年印花税票的公告 [2017-12-27]
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 [2016-11-29]
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6-02-03]
关于发行2015年印花税票的公告 [2015-12-25]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