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北京办事处等17家外国政府、非营利机构、民间团体等设立的代表机构免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1]334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北京办事处等下列17家外国代表机构免予征税。
1.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北京办事处 2.韩国软件振兴院北京代表处 3.法国粮食出口协会北京办事处 4.英国物理协会北京办事处 5.瑞典世界公园走向运动组织北京代表处 6.意大利国际植物遗传资源研究所北京办事处 7.美国国际织物保养学会北京办事处 8.菲律宾国际水稻研究所北京办事处 9.德国卡尔·杜伊斯堡中心北京办事处 10.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北京代表处 11.西澳大利亚谷物公司北京代表处 12.韩国软件产业协会北京代表处 13.美国福斯德资助者计划国际社北京代表处 14.美国国际发展研究委员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15.俄罗斯铁路北京代表处 16.意大利都灵工业家协会北京代表处 17.美国能源基金会北京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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