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根据4月份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季度例会精神(银发〔1998〕156号),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年利率从1998年6月20日起统一调整为:20天以内为5.40%。3/个月以内为5.85%;6个月以内为6.03%;1年为6.93%。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根据4月份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季度例会精神(银发〔1998〕156号),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年利率从1998年6月20日起统一调整为:20天以内为5.40%。3/个月以内为5.85%;6个月以内为6.03%;1年为6.93%。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