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公布符合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的出口企业名单
文号: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07号 发文日期:2007-12-19 阅读次数:4414次
发文单位:商务部 编辑:Linda  
 

    根据商务部2007年第89号公告(《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和申报程序》),现公布符合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的出口企业名单:

    1、株洲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铟)

    2、成都目缘科技有限公司(钼)、

    3、哈尔滨松江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钼)。

 

  商 务 部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