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4号 发文日期:2013-12-13 阅读次数:5888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现将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纳税人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的行为,暂不征收营业税。
  本公告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13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4号政策解读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2016-03-31]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6-02-17]
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6-02-03]
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6-01-18]
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2016-01-18]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